潮汕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简称潮汕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颁发学历证书资格的民办普通高校。国家任务计划招生,毕业颁发我院国家电子注册的普通大专毕业证书。历届毕业生经广东省教育厅测评公布的就业率均超过90%,居同类高校前列。2006年12月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学院地址:广东省普宁市大学路1号 邮 编:515343 招生热线:0663-2290558 2890558 2291567(传真) 020-22239016 网 址:www.chaoshan.cn E-MAIL:csxyzsb@21cn.com csxyzsb@tom.com
二、录取规则:我院将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广东省二○○八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其具体要求。
2.正确处理好志愿与分数的关系,认真对待各志愿的考生。我们将按照志愿顺序,同一志愿中上分数线的考生在德智体以及身体条件合格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录取。当上一志愿上线考生的档案不足时,从下一志愿上线考生依次择优录取,直到录满为止。
4.对肢体残疾,但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的学生,且填报志愿合理并达到录取分数要求的考生,我们将根据有关政策的录取。
6.退档。对于上线的投档考生,在综合素质各方面不符合录取资格的,或者自愿放弃录取的,我院将严格按照省级招生办相关政策及有关要求予以退档,并接受省级招办的监督;对已被录取考生要求退档的我院将严格审理,不符合政策的,则予以驳回;确有特殊情况的,考生本人需备充足理由,并事先征得省级招办同意才可办理。
1.提档。按时提取省级招办投出档案。
3.录取与退档。对符合我院录取资格的考生进行录取,并由省级招办打印核对表,对不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送由我院纪检委员审理、签字,后送省级招办纪检组审批。
5.审核。审核表送审核组确认。
7.办理录取通知书。办理省招生办同意我院录取的所有考生通知书手续,并及时寄发。潮汕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助学措施有:
(2)广东潮人海外联谊会在学院设有“广东潮人海外联谊会潮汕学院贫困学生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度资助、奖励部分特困生和优秀学生。
(4)学院还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工作岗位。
经省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为:普宁校总部各专业 7300 元 / 年(有特别说明专业除外),广州实训基地各专业 9000 元 / 年。住宿费:1200元/年。
电脑艺术设计(室内设计)、电脑艺术设计(广告设计艺术)、图形图像制作(编排设计)、应用电子技术(SMT组装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数字设计与制造)、计算机网络技术(网页设计与网络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动画设计与制作)、计算机应用技术(游戏程序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嵌入式软件开发)、计算机应用技术(企业信息化)、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办公)、工商企业管理、工商企业管理(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旅游与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智能化物业工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会计电算化、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电子商务(网络营销)、市场营销(市场营销策划)、金融与证券、投资与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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